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深化“放管服”改革部署要求,切實減輕企業負擔,現就核技術利用輻射安全與防護培訓和考核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自2020年1月1日起,各級生態環境部門不再對從事輻射安全培訓的單位進行評估和推薦,不再要求從事放射性同位素與射線裝置生產、銷售、使用等輻射活動的人員參加以上單位組織的輻射安全培訓。有相關培訓需求的人員可通過我部組織開發的國家核技術利用輻射安全與防護培訓平臺(以下簡稱培訓平臺,網址:http://fushe.mee.gov.cn)免費學習相關知識。
二、自2020年1月1日起,新從事輻射活動的人員,以及原持有的輻射安全培訓合格證書到期的人員,應當通過我部培訓平臺報名并參加考核。2020年1月1日前已取得的原培訓合格證書在有效期內繼續有效。
三、生態環境部門將通過培訓平臺定期發布考核計劃,參加考核的人員可以掃描培訓平臺首頁二維碼,通過微信小程序進行報名。詳細情況請在培訓平臺“報名/考核”頁面中查閱。
特此公告。
生態環境部公告2019年第57號.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