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生須知(試行)
一、考核開始前15分鐘,考生憑準考證、有效身份證件原件(居民身份證、臨時身份證、護照、港澳臺居民居住證、派出所開具的有效身份證件等含照片可核實本人身份的證件)進入規定考場,由監考人員對考生逐一進行現場核驗。
二、考生在進入考場時,除攜帶演算用筆外,不準攜帶其他與考核無關的物品。已攜帶入場的應按照要求存放在指定位置(攜帶的通訊工具、電子設備等應關閉后,再存放在指定位置)。
三、考生須按準考證上指定的座位號對號入座,不得隨意調換座位。入座后,須將身份證件和準考證放在考桌左上角,以備監考人員檢查。
四、考生入座后,可使用準考證號登錄考核系統,登錄后應仔細核對姓名、性別、準考證號、考核科目及本人照片,并仔細閱讀《考生須知》?忌绨l現信息有誤,應舉手向監考人員示意,并聽從監考人員的安排進行現場處理。
五、考核開始15分鐘后,考生不得入場,開考15分鐘內未能在考核機上登錄并確認的考生,視為缺考,考核系統將不再接受該準考證號登錄?己碎_始25分鐘后,考生方可交卷離場。
六、如有必要,考場為考生統一提供演算草稿紙?忌谘菟悴莞寮埳媳仨毺顚懽约旱男彰皽士甲C號,考核結束后由監考人員統一收回。
七、考生要自覺遵守考場秩序,保持安靜?忌虿〔荒軋猿挚己说,應報告監考人員,監考人員將根據具體情況進行處理。
八、考核機出現故障,考生需舉手示意,由技術人員進行處理,但不允許監考或技術人員幫助操作考核界面,或對題意做解釋、提示。嚴禁故意關機或自行重新啟動計算機以及其它惡意操作行為。
九、考生入座后,不得擅自離開考場。如有特殊情況需要暫時離開考場,應向監考人員舉手示意,在得到監考人員的允許后,由工作人員陪同出入考場。在同一考場同一時間,只允許1名考生暫時離開考場。
十、考核結束指令發出后,考生應立即停止答卷,向系統提交試卷,并按監考人員要求退場。嚴禁將考場統一發放的演算草稿紙帶出考場,嚴禁抄錄試題。提前結束考核退場者不得在考場附近逗留、喧嘩。
違規行為處理辦法
考生必須服從監考人員的監督管理,嚴格遵守考場紀律,對違規行為按以下規定進行處理:
一、在考核中考生有以下行為之一,且經監考人員批評和警告一次后仍不改正的,監考人員將取消該考生本次考核資格及成績,并要求其退出考場:
(一)偷看他人答題、幫助他人作答、縱容他人抄襲的;
(二)交頭接耳,互打暗號或手勢等;
(三)在考場內喧嘩、吸煙或實施其他影響考場秩序的;
(四)除考核規定攜帶的物品外,拒不將其他物品放到指定物品存放處。
二、在考核中有以下行為之一的考生,監考人員將取消該考生本次考核資格及成績,并責令其退出考場:
(一)夾帶、抄襲或者試圖抄襲書籍、資料、筆記本、電子工具等;
(二)使用手機或其它電子設備查看資料、信息,或與考場內外任何人士通訊或試圖通訊的行為;
(三)未經許可擅自中途離開考場的;
(四)將演算草稿紙帶出考場;
(五)抄錄試題并帶出考場。
三、在考核中有以下行為之一的考生,監考人員將取消該考生本次考核資格及成績,并責令其退出考場,并取消本年度的報考資格:
(一)替考和被替考的;
(二)使用假身份證或提供假證件的;
(三)嚴重擾亂考核秩序,危及考核工作人員安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