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會員單位、各有關單位:
為了進一步適應浙江省生態文明建設高質量發展需要,充分發揮協會的優勢和作用,經協會第三屆二次會員代表大會表決通過,浙江省生態環境廳和浙江省民政廳批準,協會名稱由“浙江省輻射防護協會”變更為“浙江省生態環境與輻射防治協會”。
自2024年7月18日起,協會文件、網站、微信公眾號、開據發票、賬號、稅號等將正式啟用“浙江省生態環境與輻射防治協會”新名稱,業務范圍由原“輻射防護領域”拓展為“生態環境與輻射防治領域”,章程作相應修訂。協會原注冊地址、統一信用代碼、銀行開戶信息等保持不變,業務主體、法律關系和服務承諾不變,原所有經營行為、合同關系、權利義務等均不受影響。
特此公告。
浙江省生態環境與輻射防治協會
2024年7月18日